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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益團體vs政黨

*利益團體: 壓力團體(pressure group)

1.定義:

利益團體的成員為追求共同利益而結合,企圖透過團體來影響政府的決策。

2.例如:

a.勞工為爭取降低工時、提高基本工資、降低勞保負擔比例等共同目的而組織工會,就是希望透過組織方式,結合勞工的力量,以達到上述各項目的。

b.環保人士成立環保團體,也是希望透過組織的運作,達到環保的目的。

3.利益團體跟社會:

民主社會是由許多不同的利益團體所構成,沒有多元化的團體,民主政治就無法繼續存在。

4.利益團體的重要性

a.限制政府或領導者之權力,使之無法壟斷決策過程或利益分配過程。

b.透過團體之間的競爭,才能確保民眾的需求受到政府的重視。

5.布隆鐸將利益團體區分為:

 

促進性 (promotional)

定義

追求特定理念、價值或目標的團體

參與者並不限於特定團體

別稱

公共利益團體

(public interest group)

類型

:反墮胎、環保組織、爭取婦女權益及主張保障弱勢社群的組織

目的

促進公共利益

例如
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、 董氏基金會、 婦女新知基金會、 兒童福利聯盟、環境保護協會、關愛動物保護協會、伊甸園基金會、主婦聯盟等

 

保護性

(protective)

定義

追求或確保特定對象的利益

成員來至特定團體

別稱

功能性團體(functional group)

私利團體(private interest group)

經濟性利益團體

類型

:工會或商會

目的

維護成員的共同利益

例如

醫療學會、教育人士協會、軍公教等

 

 

 

制度型團體(institutional group)

定義

政府機構內的團體

類型

:官僚機構、情治機構或軍隊

目的

非民主國家中,私人組織受到限制,影響政府資源分配的主要來源是制度型團體

在民主國家中,民間利益團體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,但也不能忽略制度型團體之角色

 

補充:

利益團體的分類:(美國學者艾爾蒙提出)
1)機構的利益團體(institutional interest group),如:政府部會、中央銀行、立法部門。
2)非組合的利益團體(non-association interest group),如:菲國民答那峨回教徒團體。
3)失序的利益團體(anomic interest group),如:英國北愛爾蘭共和軍(採取恐怖攻擊)。
4)組合的利益團體(association interest group),如:工會、商會、文化團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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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拉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